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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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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1日,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两校报名时间都截止到4月5日。

南开大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18年南开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推进“公能素质教育”,继续全面实施自主招生“公能英才选拔计划”。
  陶铸爱国爱群之公德、塑造服务社会之能力,是百年南开教育传统的精髓。“公能英才选拔计划”以南开“允公允能 日新月异”校训为理念遵循,以“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旨在选拔培养有为“公”之志向、奉“公”之操守、大“公”之襟怀和“能”学习、“能”吃苦、“能”合作的拔尖创新人才。南开大学将坚持严格程序,注重公平,包容个性,因材施教,为崇“公”尚“能”、勇于创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富有鲜明“公能”特色的培养体系,得天下英才,育“公能”栋梁。
一、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不超过200人,拟认定合格总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6倍。

招生专业(类)
具体专业
拟认定合格人数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条件
数学类
数学类
0-30
物理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获得省赛区复赛一等奖及以上。
注:考生报考专业须和竞赛学科相对应,不得跨学科类别报考。
物理学类
物理学类
0-45
物理
化学类
化学类
0-40
物理 化学 生物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类
0-15
物理 化学 生物
医药类
临床医学(5+3)
0-45
化学 生物
对医药类专业兴趣浓厚,高中阶段品学兼优。
口腔医学(5年)
化学 生物
药学
化学
人文社科类
思想政治教育
0-40

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兴趣浓厚,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思政工作,品学兼优。
中国语言文学类
0-15

对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兴趣浓厚,在语言、古典诗词、写作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
历史学类
0-15

对历史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创新性思维,发表过高水平史学论文优先。
哲学类
0-15

对哲学类专业兴趣浓厚,有一定阅读基础,视野开阔、思维敏锐、善于钻研。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
0-15

对语言类专业兴趣浓厚,在国家级英语竞赛或考试中成绩优异。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俄语
0-35
法语
0-5
西班牙语
0-5
  1、浙江省、上海市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每个招生专业(类)限报一个具体专业。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3、若出现某一招生专业(类)考试人数较少或成绩普遍偏低,我校可在各招生专业(类)公布拟认定合格人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三、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①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②“公”“能”陈述表: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网址http://zsb.nankai.edu.cn),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综合素质评价表(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或高中阶段体育成绩)。
  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中①③④⑤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①③④⑤请以照片形式上传,申请材料②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至附加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可读。
  若有其他无法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请邮寄至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中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编号。
四、考核方式  南开大学按专业类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各专业考试形式如下:
专业门类
初审结果
考试形式
数学类、医药类、生物科学类、人文社科类
合格
笔试、综合面试
优秀
综合面试
物理学类、化学类
合格、优秀
综合面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合格、优秀
英语面试
  报考数学类、医药类、生物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初审结果为合格的考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笔试分为理科基础和文科基础,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英语面试为全英文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
  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申请材料中体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如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考核。
五、录取原则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或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专业和优惠分值。具体如下:

省份
优惠政策
浙江省、上海市
A类: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B类: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
C类: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及以上。
其他省(市、区)
A类(一本线):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B类(降40分):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及以内,且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C类(降20分):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及以内,且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1、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
  2、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省份,按照以下公式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计算公式: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体检结果、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实施程序  1、报名。2018年3月22日 -4月5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初审。2018年4月5日-4月3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确认考试。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2-23501669)。
3、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在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九、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政策或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022-23505160   022-23505117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华中科技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
理科生报考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
文科生报考专业: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理科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限报理科生报考专业):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二等奖(省级赛区)及以上的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不包含各项专利),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文科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限报文科生报考专业):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文学类作品、人文社科类论文。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不分文理,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名条件。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科目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三、招生程序1.报名
考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此表每页均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需确保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等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弄虚作假及转让、买卖等情况。如有不实,一经查证,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向我校提供考生个人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向我校寄送,一份材料仅对应一位考生。
报名及邮寄材料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3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费。测试设报到环节,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
时间:6月16日—17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深度考核。
测试具体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名单确定
(1)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考生入围资格。
(2)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5.录取政策
所有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且满足以下条件者按照对应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
(1)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①高考成绩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60分;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2)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一等奖(省级赛区)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二等奖获得者:
①高考成绩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3)以其他条件获得资格的考生:
①高考成绩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特别说明:
①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
②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③“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④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工作机制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57541。
五、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本文来源于自主招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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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09:59: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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