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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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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5:2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开大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18年南开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推进“公能素质教育”,继续全面实施自主招生“公能英才选拔计划”。

陶铸爱国爱群之公德、塑造服务社会之能力,是百年南开教育传统的精髓。“公能英才选拔计划”以南开“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校训为理念遵循,以“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旨在选拔培养有为“公”之志向、奉“公”之操守、大“公”之襟怀和“能”学习、“能”吃苦、“能”合作的拔尖创新人才。南开大学将坚持严格程序,注重公平,包容个性,因材施教,为崇“公”尚“能”、勇于创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富有鲜明“公能”特色的培养体系,得天下英才,育“公能”栋梁。

一、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不超过200人,拟认定合格总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6倍。


1、浙江省、上海市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每个招生专业(类)限报一个具体专业。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3、若出现某一招生专业(类)考试人数较少或成绩普遍偏低,我校可在各招生专业(类)公布拟认定合格人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三、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①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②“公”“能”陈述表: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网址http://zsb.nankai.edu.cn),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综合素质评价表(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或高中阶段体育成绩)。

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中①③④⑤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①③④⑤请以照片形式上传,申请材料②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至附加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可读。

若有其他无法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请邮寄至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中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编号。

四、考核方式
南开大学按专业类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各专业考试形式如下:

报考数学类、医药类、生物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初审结果为合格的考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笔试分为理科基础和文科基础,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英语面试为全英文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

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申请材料中体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如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考核。

五、录取原则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或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专业和优惠分值。具体如下:

1、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

2、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省份,按照以下公式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计算公式: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体检结果、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实施程序
1、报名。2018年3月22日 -4月5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初审。2018年4月5日-4月3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确认考试。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2-23501669)。

3、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在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九、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政策或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022-23505160  022-23505117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我校今年自主招生设置“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需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品学兼优,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奖;

2.高中阶段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及培养潜质,或高中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够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药学。

注:
1.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全部自主招生专业,包含中医学(岐黄国医班)。

2.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可填报除中医学(岐黄国医班)外所有自主招生专业;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专业。

3.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具体可填报专业请以我校认定专业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至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网络报名。所有证明材料请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请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清晰可读。

2.邮寄材料
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
(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注: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3.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4.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5.考生应如实提供由本人完成的专利和论文等申请材料,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专利和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6.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8年5月1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10日到我校参加复试。
1.测试
包括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内容,具体详见我校自主招生复试通知。我校自主招生复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

2.成绩和资格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测试情况,经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考生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之一,给予相应自主招生优惠。

(三)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二)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三)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30分,浙江省30分至5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投诉(010-64287504)。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四)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五)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时间安排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文选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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